2011年9月14日,李志成、呼东红律师赴神木县,代表我所与神华集团神东煤炭公司法律事务部主任高春生等一行8人举行座谈联谊活动。神东煤炭公司是第一个与我所签订法律顾问协议的中央国有大型企业。为了加强我所与神东煤炭公司之间在法律事务方面的密切合作,我所特地组织了该活动。呼东红律师代表我所发表讲话,表示要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为神东煤炭公司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