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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赵建民老师应邀为我所作《民法总则》专题讲座
时间:2017-07-31  (浏览 3571 人次)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赵建民老师应邀为我所作《民法总则》专题讲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自公布以来,引起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密切关注和热烈讨论。为了更好的理解和运用《民法总则》,提高本所律师的理论水平与业务技能,2017年7月30日,我所特邀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赵建民老师进行了为期一天的《民法总则》专题讲座。讲座由我所管委会主任王永军律师主持,我所全体律师均到场参加。陕西呼建武律师事务所、陕西韬达律师事务所部分律师,数名法院法官及我所法律顾问单位神华神东煤炭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代表受邀聆听讲座。
    赵建民老师对《民法总则》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及在司法实务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系统的解读,将《民法通则》与《民法总则》的条文对比讲授,从法理、法条逻辑、综合运用等方面对新修改和新增加的内容进行了讲解与分析。讲解深入浅出,旁征博引,既有理论深度,又有很强的实践指导性,不时还穿插生活中较为常见的案例进行更深层次的分析。赵建民老师睿智风趣的言谈给大家留下了深刻印象,精彩的讲座博得了全场的热烈掌声,参与人员纷纷表示此次授课让人受益匪浅。
    讲座结束后,王永军主任代表全体参加人员对赵建民老师利用宝贵时间授课表示感谢,并表示此次讲座旨在提高我们法律人的专业素养,增强执业技能与执业水平,希望在以后办案中能够准确利用法律,更好的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实现社会主义中国梦贡献法律人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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