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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2016年《陕西律师》杂志 协办单位的方案
时间:2016-01-20 (浏览 5882 人次)
关于设立2016年《陕西律师》杂志协办单位的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升《陕西律师》杂志的权威性、专业性和影响力,提高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参与办刊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沟通交流,提升办刊水平。在设立2015年《陕西律师》杂志协作单位的基础上,根据会员意见建议,现就《陕西律师》杂志设立2016年协办单位事宜,提出具体方案如下:
一、协办单位范围
依法批准登记注册的陕西省律师协会的团体会员。
二、协办单位名额
拟遴选确定20个左右团体会员单位(律师事务所为主,具有一定品牌影响力)为会刊年度协办单位。
三、协办原则及条件
遵循自愿协办,先报名者优先的原则;协办单位每年度赞助会刊宣传费5000元。
四、协办单位权能
1、《陕西律师》将在每期杂志明列协办单位名称;
2、《陕西律师》在每期专设版面对协办单位进行品牌宣传;
3、《陕西律师》在每期刊载协办单位通联信息;
4、协办单位可与《陕西律师》联合主办双方认可的活动;
5、《陕西律师》杂志对协办单位投稿优先刊用。
请有意向的团体会员单位(各市律协、全省律师事务所),务于2016年元月底前联系《陕西律师》编辑部报名。
联系人:党昭 联系电话:029-87442928
邮 箱:sxlsbj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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