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成,男,汉族,1961年8月出生,籍贯陕西神木县,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律师。
1983年7月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曾从事司法行政等工作。自1990年起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曾任陕西正北律师事务所主任、书记。2002年11月当选为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2005年6月当选六届全国律师协会理事。现为中国法学会会员,榆林市劳动仲裁委员会、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08年底参与创办北京市中兆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2010年3月担任陕西省主管煤炭及工业和信息化的副省长吴登昌的法律顾问,2011年11月担任全国人大代表杨丰岐同志的法律顾问,2012年1月被聘为省政府法律顾问。
业务专长:以非诉讼业务、常年法律顾问为主。现担任榆林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先后担任吴堡县人民政府、佳县人民政府、米脂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从1997年起至今,一直担任国有大型企业神华集团神东煤炭有限公司首席法律顾问,为企业经营决策、改制、重大项目谈判、清理外债、劳动争议以及开采补偿等提供法律服务,并代理了多起涉及矿业资源开发以及其他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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